一、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条件是什么?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均在河南省。
(二)投资主体多元化,实行投管分离,独立核算。
(三)业务发展方向明确。符合地方经济发展需求,科技成果转化、创业与孵化育成方面有鲜明特色。
(四)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成立当年组建单位能够给予研发经费保障,以后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支出不低于年收入总额的15%。
(五)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条件。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六)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
(七)具有新颖的体制机制。具有区别于传统科研机构的新型科研管理体制、市场化的人员激励机制、高效的创新组织模式和灵活的成果转化机制,集聚国内外科技资源,在创新创业和孵化育成方面工作积极有效。
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培训、园区管理等活动,以及单纯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的单位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申请材料有哪些?
(一)河南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登记申请表。
(二)相关佐证材料。
1.注册运营1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机构。
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2.投资主体多元化,实行投管分离,独立核算。
合作单位间或单位与各级政府签订的共建协议书;机构成立章程。
3.业务发展方向明确。
近三年(注册运营不足三年的提交从成立以来)立项的国家、省级科研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合同金额、项目编号和资助单位情况等);近三年(注册运营不足三年的提交从成立以来)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转化方式、转化收入等)及收入证明材料;近三年(注册运营不足三年的提交从成立以来)创办的孵化企业(有持股)或无持股但协议规定用8846威尼斯的技术支持的孵化企业的清单,包括企业名单、孵化企业章程或8846威尼斯的技术支持协议。
4.具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
近三年财务报表和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或近三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运营刚满一年的提交成立当年组建单位给予研发经费保障的相关银行转账证明。
5.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条件。
办公和科研场所房产证明材料或租赁协议书;单价万元以上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含名称、型号、原价、数量)及仪器设备发票复印件,共享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共享协议。
6.具有稳定的研发队伍。
全体职工人员清单(包括姓名、学历、专业、职称、工作岗位、全职、兼职等信息),并请标注研发人员;三个月工资发放表。
7.具有新颖的体制机制。
上年度的工作报告;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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